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日期:2024-03-02     浏览:127     评论:0    
核心提示: 2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下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
  2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下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健全金融资源支持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指导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30年,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传统产业绿色发展层级整体跃升,产业结构和布局明显优化,绿色低碳能源利用比例显著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升,污染物和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碳排放总量实现达峰,新兴产业绿色增长引擎作用更加突出,规模质量进一步提升,绿色低碳产业比重显著提高,绿色融合新业态不断涌现,绿色发展基础能力大幅提升,绿色低碳竞争力进一步增强,绿色发展成为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坚实基础。

  到2035年,制造业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碳中和能力稳步提升,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绿色低碳竞争优势凸显,绿色发展成为新型工业化的普遍形态。

  在具体措施上,《指导意见》提出,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包括推进传统产业绿色低碳优化重构、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技术改造、引导区域绿色低碳优化布局三项任务。

  推动新兴产业绿色低碳高起点发展,包括加快补齐新兴产业绿色低碳短板弱项、着力锻造绿色低碳产业长板优势、前瞻布局绿色低碳领域未来产业三项任务。

  培育制造业绿色融合新业态,包括推动数字化和绿色化深度融合、推动绿色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绿色消费需求和绿色产品供给深度融合三项任务。

  提升制造业绿色发展基础能力,包括构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完善绿色化发展政策体系、健全绿色低碳标准体系、优化绿色低碳标杆培育体系四项任务。

  其中,在“完善绿色化发展政策体系”方面提出:以精准、协同、可持续为导向,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创新政策实施方式,逐步建立促进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长效机制。通过现有财政资金渠道,重点支持绿色低碳重大技术装备攻关、绿色低碳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向和领域。充分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依托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专项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金融资源支持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绿色低碳技术改造项目库和标杆企业库,加大绿色金融、转型金融支持力度,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鼓励现有政府投资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培育和孵化绿色低碳领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挥税收优惠政策正向激励作用,落实好对绿色技术推广应用、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应享尽享。完善工业节能管理制度,健全相关政策法规,督促企业加强合规建设,依法依规合理用能。综合考虑能耗、环保绩效水平,完善阶梯电价制度和水价政策。健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套制度,研究有序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协调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用能权交易、绿电绿证交易等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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